台灣 到 台灣 運費說明

台灣台北集貨轉運代寄代收服務中心
1.地點:台北市士林區社子街86號1樓
2.代發快遞,物流,超商,上門取件的全台灣和外島
3.代收退貨
4.倉儲貨架,快遞貼單
5.進口台灣,機場和碼頭的貨運服務
 
台灣台北倉 費用簡易説明
1.倉儲可自由選擇租金和時間:
    a.按每1貨架計算,台幣NTD
      *付租金NT660元x1個月,押金1個月
      *長120cm,寬45cm,高160cm
      *1貨架分成4層,每層最多1~6個貨號
     
    b.按棧板租金計算,
      *長120cm,寬100cm,高170cm
      
*付租金NT1320元x1個月,押金1個月
      *按箱出庫,不拆箱貨
   
    c.未使用倉租,則有3天的免倉租,之後按每1天每1kg=NT$5元收費
      *未滿1kg按1kg計費
 
2.貨到台北倉再分包整理寄往不同收件人的費用
a.台北倉打包費:NT30元/每包裹
   *已在國外分包好,台北倉不需再打包加固,則不收此費用
b. 單一包裹打包物品3件内不另收費,
   *則第四件的每件加收 NT4元

c.超商寄件運費 NT65元 (如自行提供則不收費用),
   *送往超商人工費 NT10元/每包裹
 
d.台灣全島快遞宅配運費:
  *三邊和在90公分内:NT65元;限10公斤
  *三邊和在120公分内:NT100元;限20公斤
  *三邊和在150公分内:NT150元;限20公斤
  *超大件或長件的另報價 
 
e.如需特別或新箱子物品加固的材料費:
(您接受我司提供非全新外箱,不另加費用)
  *三邊和60cm内是小箱15元,
  *三邊和90cm内是中箱30元,
  *三邊和150cm内是大箱60元,
  *防破袋6元
  *(如有特別加固,不易處理的加固,收費另計)
 
f.包裹入庫驗貨拍照:按每張 NT$15元
  *可自選:物流標簽單1張,拆箱全部商品照1張,單一商品 1~3張和數量
 
g.退貨通知是按每包裹NT$30元收費
   *拍照物流標簽1張和全部内容物1張
 
3.可利用的方式到集運服務倉庫:
a.親自送來或自行請快遞/郵政 會快。
 *台北市士林區社子街86號,
   02-28110323,
   紅海國際物流。
 *星期一到五,10:00~18:00
 
b.用超商店到店取件寄給我司
 *收件資料:
 *郵箱:redsea7d2d@gmail.com
 *全家寄到永新店,店號:017663
 *萊爾富寄到社子店,店號:A163
 *7-11寄到集鑫門市,店號:184405

c.可做上門取件方式,運費(台幣):120元
   *三邊和限150公分内,20公斤内
   
4.貨到核對進入倉庫(自行選擇是否需要?非必須)
   a.每樣有條碼有自訂貨號 ,寫在商品上:每1件費用 4元
   b.每樣有條碼有自訂貨號 ,未寫在商品上:第一件費用 10元,同樣每多1件加收5元 
   c.每樣沒有條碼有自訂貨號 ,未寫在商品上:第一件費用20元,同樣每多1件加收5元
 
5.清點庫存:
a.免費清點庫存:2024年起的每7月份和隔年1月份提供庫存清點,謝絕進入。
   *可自行提供Camera錄影,如有需求請説明工作細項和費用另計。
b.庫存商品清點數量費用:按每1個商品收費NT$4元,同一貨號至多收NT$20元
   *工作説明:按貨號來清點的縂數量,如果内容有顔色,尺寸...的不同,用相同貨號,是以計算總數量爲準;如需分開詳細點算數量,收費按分開物品的顔色/尺寸的項數分開計費。
 
提供台灣【集貨,轉運,庫存,代發代寄,退貨】出货
*我方有提供庫存和出貨系統。也可使用您的系統。
*我方提供系統操作簡易庫存管理,進出貨記錄,商城會員交易。
*我方提供Excel檔案上傳下載。
*倉庫可長短期租約,貨架計算,省租金有彈性。
*租金是押一付一,提供發票 +5%
*保證金5000元台幣,不做費用計算,要求停止服務則7天退還。
*不得有侵權和仿冒商品,需遵守台灣法律規定,如違反規定則需賠償我方所有支付費用(含律師費用)的2倍和名譽損失;如導致須知警察和司法機關出庭則每次需支付勞務費,誤工費,交通費&薪資&精神和名譽賠償&文件準備費...等,每次需支付NT5000元+交通費+住宿費,不得要求我方再出具證明。
 
C.其他説明補充
a.開發票收據,另加5%。可專案打造出貨流程和費用另報。
b.請自行加貨物保險(竊盜險,火險,水險,意外險),請自行詢問產險公司,並將其資料拷貝1份交予我方。如果未有加入以上保險,則視同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
c.如貨物在發貨倉發生(竊盜險,火險,水險,意外險)和不可控制的狀況導致您的貨物損失,再次强調:視同放棄要求我方賠償。
d.貨物有任何非法行爲或侵權或商標或與您的客戶有糾紛等法律事件,需自行處理,不得要求我方代爲處理。
e.包裹在運送過程的損傷或遺失是由物流公司負責的賠償流程和判定爲準,不可要求我方賠償。如需額外保險,請要在發貨前通知。
f.我方不負責檢查商品的好壞,另商品的包裝和内容也不做評鑒和檢查。
g.貨物一進倉庫即表示同意以上説明,不在另外提供文件或特別簽約協議。 
h.如有訴訟者, 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不得要求其他替代。
i.如有訴訟要求警政機關做證明或筆錄,雙方同意以台北市士林區分局為第一管轄區。不得要求其他替代。
i.提供台灣,美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澳洲,馬來西亞,泰國,香港,日本 ,韓國倉儲代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