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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貨物保險和遺失損壞賠償説明

貨物保險和遺失損壞賠償説明 :建議語音説明
 
(1.)包裹對於遺失而有保險的賠償:
     國際包裹保險的金額=進出口申報的金額=確實填寫資料。
   (影響:更安全保障但可能有關稅是收件人自付)
     1.遺失保險是指整個包裹的遺失,最高賠償到台幣2萬元
     2,部分遺失物品,需國際快遞公司的調查判定賠償標準
     3.國際快遞包裹的運輸運費是不做退還
     4.參加保險基本費用:台幣440元起,不接受申報超過2萬元臺幣,建議將運費加入保險總金額内。
  
(2.)包裹對於遺失而沒有保險的賠償:
   a.建議您可以申報低一些價格來減低被關稅多的可能性;真不幸發生是按重量賠償的,并不是按您申報價值賠償。   
   b.在台灣本地上門取件到台北TPE倉的過程中:自動取得整個包裹遺失保險最高到台幣壹萬元。如在國外本地上門取件到集運倉運輸中遺失包裹,自動取得整個包裹遺失保險最高到台幣叁千元。如有擔心可通知客服幫您另加保險。
   c.交給國際快遞公司派送到指定收件地包裹的過程中
      1.整個貨物遺失賠償:貨物未作保險者,就單一空運貨件(包含配套的道路運送或途中停靠)的責任,係以蒙特婁公約或華沙公約之規定為限(擇適者適用)。1公斤賠償台幣52元,最高到台幣3000元内。
 
      2.如部分貨物遺失經詢問國際快遞公司是發生在國外是不做賠償的回應,但如收件人需要在國外當地國際快遞公司的賠償,請要自行聯絡國外當地國際快遞公司調查判定自行要求賠償,我方可協助資料提供但不得要求我方賠償。如擔心可通知客服幫您另加保險。
     
      3.物品損壞賠償:需由國外收件人先聯絡建立案件並經由當地使用的國際快遞公司在國外協調認證,要求是否賠償和賠償金額的判定來做標準,如有賠償的全部賠償金額都將交由收件方,我方會協助資料提供和台灣國際快遞公司服務人員幫忙查找但不得要求我方額外賠償。如有擔心可通知客服幫您另加保險。
 
(3.)不幸發生包裹遺失或損壞而需要時間瞭解和溝通:   
      a.一般都會在申請案件后的14~30天内會有結果,期間會按照包裹遺失流程賠償幫您申請,在其間也歡迎隨時留言提醒給我們客服幫您。
 
       b.請瞭解我方是運輸服務代理商,不是執行公務負責人員,不負責判定。對於海關的認知如有敏感或禁收物品在箱内未檢查到,但商品的成分規格文件需完全配合,而被當地國家海關檢查而有退件回台灣的運費和稅金,銷毀,罰款和當地產生費用,都需寄件人負責和全額支付。建議請當地收件方負責查明詢問當地海關或相關單位可寄運物品。我方不做任何賠償。
 
PS.運單成立就表示瞭解且同意遵守全文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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